近日,天津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正式发布了《天津市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(2019-201-23年)》。

《行动方案》明确了发展目标并制定了六项具体的行动目标。主要目标包括,一是要推动智能化基础设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;二是要提升智能型先导和支柱产业规模达到国内先进水平;三是要促成产业数字化转型成为全国示范;四是要实现数字化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;五是要促进数字经济开放发展优势基本形成;六是要推进数字经济现代市场体系初步建成。

《方案》指出,到2030年,实现中心城区光纤网络全覆盖,第五代移动通信 (5G)正式商用。人工智能、云计算、大数据、超级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规模达到1万亿元。

在发展智能型先导和支柱产业,形成数字经济核心驱动力方面,《方案》指出,要加大智能科技研究攻关力度,布局智能型先导产业;强化智能型支柱产业;巩固智能型特色产业。

《方案》强调,要加快研发云计算操作系统、桌面云操作系统、分布式系统软件、虚拟化软件等基础软件,推动低能耗芯片、高性能服务器、海量存储设备、网络大容量交换机等核心云基础设备的研发和产业化。开展核心芯片、人工智能软件及算法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化。

强化智能型支柱产业方面,将加大系统级芯片 (SoC)、通信芯片、物联网传感器芯片、射频标签 (RFID)芯片、数字电视集成电路 (IC) 设计等高端芯片核心技术的研发力度,打造集成电路制造 “天津芯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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